康王
渤海国第六世王大嵩璘的谥号。嵩璘于唐元和四年(80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嵩璘”(90页)。
渤海国第六世王大嵩璘的谥号。嵩璘于唐元和四年(80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嵩璘”(90页)。
见“辽庆陵”(659页)。
辽代募民垦田入税的一种田制。辽本以户丁定赋税,统和七年(989)六月,圣宗诏令山前山后(指今军都山、燕山南北及临近地区)未纳税户前往密云,燕乐两县(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占据荒田置业耕种,计亩纳税,是为
准噶尔军抗击俄军侵略的一次重要战役。康熙五十四年(1715),俄国沙皇彼得一世为掠夺中国叶尔羌(今莎车)金矿,派遣中校布赫戈利茨率领3000远征军,占领准噶尔部辖地亚梅什湖(位于前苏联巴甫洛达尔市南面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后裔。名赞丘德。纳卡德哇之子。初居今阿里,后率众移居亚泽地区(在今尼泊尔境),称亚泽王。在亚泽继续发展佛教。其后裔始终与卫藏保持政治及宗教关系。其孙曰乌麦曾为大昭寺建金顶。传至阿孜
亦作乌林。满语音译。意为“财物”或“财货”。加满语“达”(“首领”之意),即为“物林达”,乃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包衣官,广储司以及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等机构内皆设,汉语称“司库”,不分正从皆为文职六品
见“萧惠”(1991页)。
见“六镇”(382页)。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参见“暖铺”(2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