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福石宠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宝子。绍兴五年(1135),继袭为下溪州刺史。将治所由会溪(在今湖南古丈东北)迁往灵溪石福郡(今永顺城东南老司城),成为以后永顺宣慰司数百年之首府。绍熙四年卒,谥忠朴。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宝子。绍兴五年(1135),继袭为下溪州刺史。将治所由会溪(在今湖南古丈东北)迁往灵溪石福郡(今永顺城东南老司城),成为以后永顺宣慰司数百年之首府。绍熙四年卒,谥忠朴。
?—534北魏大臣。一名阿斗泥。神武尖山(今山西朔县)人。敕勒(高车),贺拔氏(后改何氏),一说鲜卑人。武川军主贺拔度拔子。初为太学生,及长能左右驰射。正光(520—525)末,与父兄赴援怀朔镇,弹压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七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驻错那宗※哲康的哲珠共同组成。专门解决、协调财政经济和通商贸易方面的问题。参见“达旺细哲”(
1827—1893清末教育家。号敬修。天津人。回族。幼年家贫,勤奋好学。咸丰六年(1851)中举。任直隶省容城县训导,曾协助知县清理多年积案,深享众望。后因奔母丧回家,弃官办学,广收学子,时称为“大书
见“慕容垂”(243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见“锦台什”(2366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1306元朝将领。畏兀儿人。土坚海牙之子。初事忽必烈于潜邸,以先锋从征吐蕃、云南。蒙哥汗九年(1259),从攻宋,先登夺鄂州(今武昌)外城。中统元年(1260),参与征阿里不哥,击溃其党羽,受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