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思
见“途思”(1900页)。
见“途思”(1900页)。
傣语音译,又作“叭雅”。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地方头人的称号。原车里宣慰使司辖12版纳、30余勐。其中有20余勐皆设有“召勐”,亦称土司。每个勐的土司司署设3—4个当权人,称“大叭”,为首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古地名。在今陕西宁强县东北(一说勉县西北)。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氐豪杨文德在宋廷支持下,被氐众拥立为主,据此城,自号征西大将军,秦、河、凉(一作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
见“蛊”(2062页)。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见“萧蒲离不”(2002页)。
金代拘括被非法侵占的官地和无主地以授所迁猛安谋克户或令民请射而官得其租的措施。正隆元年(1156),遣纥石烈娄室等分行大兴府、山东、真定府,拘括系官或荒闲牧地及官民占射逃绝户地,戍兵占佃宫籍监、外路官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火鲁剌思、火鲁剌、豁里剌儿、火罗剌思、火里剌、郭儿剌思。※弘吉剌之别部。据《史集》,相传是产生于“黄金壶”的3兄弟中幼弟之后裔;依《元朝秘史》,为豁里剌儿台蔑儿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