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邻勒塔
见“忽里勒台”(1490页)。
见“忽里勒台”(1490页)。
即“龙头冈”(495页)。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
匈奴、突厥、回鹘等习俗。指以刀划面。①丧葬习俗。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列于帐前,祭之。亲属俱绕帐走马7匝,其中1人至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交流,如此7次方止,以示对死者的哀悼和祭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别为西奚,原部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遂有东、西奚之称。至辽太祖五年(911),为
旧时布依族传统婚俗。亦称“开口亲”。流行于贵州罗甸、册亨等地。青年男女通过※“囊俏”择配或由父母包办,都要经过媒人从中撮合,始能缔结婚姻。媒人第一次去提亲,须携带1斤米酒、1—2斤糖作为礼品送给女方。
德昂语音译。亦作首包脑、胡昌。德昂族自由婚恋社交组织之男青年领头人。经民主选举产生,报村寨头人认可。当选者为男性未婚青年,须作风正派,品德端正,热心公益事宜,关心村社公共事务及男女青年的婚姻,具有一定
高句骊国官号。 见于《北史》等南北朝史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中之第七级,位于※“乌拙”之下,※“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新唐书》列为第三级。
古部落名。隋代分布于葱岭之南。世以女为王,故名。另有小女王,共和国政,史称西女国。女王之夫称“金聚”,不问政事。男子唯以征战为务。妇王死,复以族中贤女二人继为女王及小女王。隋开皇六年(586),遣使朝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又作勐罕土把总。清乾隆三十年(1765),喇鲊斋随征有功,授土把总世职,传至当代刀栋廷。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