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波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向土司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义务是跟随土司、头人外出,为其做饭、放马、备鞍等。头人派此差,只有他给土司当差时才有。一般支差时间为15天。此差分为“日格溪”(远的)和“日瓦”(近的)两种。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向土司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义务是跟随土司、头人外出,为其做饭、放马、备鞍等。头人派此差,只有他给土司当差时才有。一般支差时间为15天。此差分为“日格溪”(远的)和“日瓦”(近的)两种。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
明代在东北蒙古、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三年(1405)十月,泰宁、朵颜、福余、建州、兀者等卫指挥章乞帖木儿等52人,恺腊儿鞑靼把秃、九山鞑靼野麻哈等45人来朝贡马。同月,设此所,以来朝之把秃等为千百
德昂等族长度单位。即由肘关节至手展平的中指尖距离。因各人胳膊长短不同,肘的长度亦不绝对,一般相当于1.3市尺。
见“释鲁”(2259页)。
即“徐夷”(1893页)。
西夏符牌名。铜质,底盖合套式。圆形,径17.7厘米,底宽6.7厘米。有穿,穿纽刻错银西夏文“敕”字。盖上刻花纹图案,底内壁镌勾线西夏文“敕燃马牌”4字。造型别致,工艺精美。为西夏宫廷传递诏令、下达军情
见“婆娑府路”(2128页)。
?—约1769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阿卜尔嘛密特、阿布尔班必、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尔玛木比特。※头克汗第三子。原为“左部(中玉兹)汗”。后阿布赉汗势力强大,逐步退居土尔克斯坦城(今哈萨克斯
见“炭山”(1651页)。
见“阿巴海”(1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