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乌桓校尉
官名。西汉始置。秩比2千石。武帝元狩(前122—前117年)年间,匈奴为汉将霍去病所败,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附汉,被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助汉侦察匈奴,汉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领乌桓各部,使其勿与匈奴通,后一度停置。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相继附汉,被置于缘边诸郡,助击匈奴、鲜卑,汉复置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西北),下领长史1人,司马2人,开设营府,执掌赏赐、质子、互市等,兼领鲜卑事宜。魏、晋时沿置。
官名。西汉始置。秩比2千石。武帝元狩(前122—前117年)年间,匈奴为汉将霍去病所败,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附汉,被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助汉侦察匈奴,汉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领乌桓各部,使其勿与匈奴通,后一度停置。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相继附汉,被置于缘边诸郡,助击匈奴、鲜卑,汉复置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西北),下领长史1人,司马2人,开设营府,执掌赏赐、质子、互市等,兼领鲜卑事宜。魏、晋时沿置。
书名。不著撰人。约成书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为著者亲至藏地,随笔记录之作。内载入藏行程,以里计站,颇详尽。又录有布彦、库库木、叶楞、布鲁克巴、噶毕东鲁卜诸奏书,以及唐蕃会盟碑文、御制平定
见“巴勒滚”(412页)。
清代以上三旗包衣人组成,供皇宫兵卫、体役之需。京师内府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统于总管内务府大臣。每旗设5参领、5满洲佐领、6旗鼓佐领,正黄旗加设2朝鲜佐领,正白旗加设1回人佐领(又加设一“番子佐领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九月,居住在岚、管、临3州(均在今山西省北部)的诸王八剌马、忽都火者等部部民,不堪压迫,群起暴动。元廷派遣省、台、宗正府官员前往督促地方官府进行镇
山名。位于广西中部偏东北,桂江和柳江之间,东界蒙山,北接荔浦,西邻象州、武宣,东南接平南、藤县,西南接桂平,方圆数百里。境内层峦叠嶂,主峰圣堂山高海拔1979米。主要聚居着茶山瑶、拗瑶、花蓝瑶、盘瑶和
清代蒙古东部地区驿道之一。从卜奎站(齐齐哈尔)西160里至蒙古境内哈代罕站,80里至绰罗站,120里至克尔苏台站,160里至哈沙图站,180里至诺水齐站,140里至伯里额尔格站,130里至奎逊布喇克站
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世人”,意为“异姓人”、“异族人”。在古代蒙古社会,凡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各斡孛黑(氏族),属同一“牙孙”(骨、族系),互为亲族,彼此不能通婚,一切异氏族人均称“札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
见“秃鲁花”(10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