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藏语音译,亦作“邦垫”、“班代”。西藏和四川藏族妇女腰间系的围裙状服饰。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藏区。多为彩色横条的丝织或毛织品。西藏农区是以三幅20厘米宽的彩色横条毛织料缝制,牧区是用牦牛绒或
公元7—10世纪古代突厥、回鹘、黠戛斯人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由于这种文字与古代日耳曼民族使用过的卢尼文外观十分相似,而且用该种文字书写的碑文主要是在蒙古鄂尔浑河流域和西伯利亚的叶尼塞河流域发现的,所以
?—1708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巴雅拉氏,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护卫、銮仪使擢都统。二十四年,授江宁将军,因较得民心,深受康熙帝赞赏。三十一年(1692),调西安将军。任内,勤于练兵习武,因
南朝齐史书。纪传体。原名《齐书》,宋代始称《南齐书》,以便与李百药之《北齐书》相区别。南朝齐梁之际萧子显(489—537)撰。原书60卷,现在59卷,包括本纪8卷,志11卷,列传40卷。子显字景阳,南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见“古鲁浑山卫”(443页)。
唐代西突厥贵族。又作处半啜。五咄陆部之一鼠尼施部首领,※乙毗射匮可汗重臣。贞观十八年(644),安西都护郭孝恪伐焉耆,城破,唐军返师后,随屋利啜率军重占焉耆,囚郭孝恪扶立之焉耆王龙栗婆准,改立龙薛婆阿
旧镇名。噶尔雅沙之旧称。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东南部,噶尔藏布右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英西藏条约》签订后,被迫开为商埠,为附近地区与印度贸易中心之一。新藏公路经过此境。参见“噶达克商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忠建长官司改置。升墨池为宣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南)隶施州卫。元时为忠建军民都元帅府。元末,明玉珍因之。明洪武五年,元帅墨池遣子驴吾归明,纳元所授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