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
即“粟末靺鞨”(2189页)。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85—1086年,凡2年。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轮廓规正,字体精美,与辽年号钱异。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治城邑者”。执掌女真内务政务(一说“阿买”为“厄木”之对音,意为第一,即第一勃极烈)。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
见“乌苏里江”(341页)。
见“萧思温”(1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