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藏语音译,意为“副整事”或“副整事大相”。吐蕃官名。详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五世。藏族。为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出生于工布扎嘉中地区。康熙十五年(1676),朝拜五世达赖罗桑嘉措受剃度,取法名。赐有大量寺庙、庄园,大小寺分布于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
见“裴满达”(2448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即“岩大五”(1408页)。
见“伊帕尔汗”(808页)。
蒙古部名。清代额济纳土尔扈特人专称。※阿玉奇汗侄阿喇布珠尔之裔。初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下游。康熙三十七年(1698),阿喇布珠尔率500余人奉母进藏熬茶。居五年,因归途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阻绝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