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1812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官学生补授理藩院笔帖式,后擢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五十九年(1794),授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六十年,授西宁办事大臣。嘉庆四年
见“耶律奴瓜”(1309页)。
见“拓跋毛”(1355页)。
见“南京”(1586页)。
见“伊列河”(804页)。
见“亦速里河卫”(874页)。
亦称“古贝”,源于梵语,意即棉花。我国华南和西南民族地区很早就种植多年生棉,《岭外代答》:“吉贝木,如低小桑枝,萼类芙蓉花之心,叶皆细茸,絮长半寸许,宛如柳绵”;魏人孟康注《汉书》:“闽人以绵花为吉贝
古炊具。南北朝时期,梁益州的僚人用铜铸制的一种炊具。口大腹宽,既轻又薄,极易熟食。
? —487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河南王※拓跋曜孙,颍川王提长子。太安元年(455),父卒,袭爵,后改封武昌王。曾随献文帝拓跋弘征柔然,多有战功。拜假节、都督齐兖二州诸军事、镇南将军、齐州刺史,善于怀
见“元氏长庆集”(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