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元代诗人。字师鲁,回回人。自幼读经、礼之学,学业大进、曾举江浙乡贡。泰定三年(1326),任镇江路(治所在丹徒县,今江苏镇江市)儒学教授。顺帝至元(1335—1340)末,任集贤院大学士。工诗,有名。
中国古代内地政权对北方少数民族采取的和平政策。初见于春秋。春秋时期,晋、秦、齐、楚等大国互相争霸,并不断与北方戎、狄等民族发生激烈冲突,矛盾纵横交错,相互制约。晋悼公四年(前569),山戎(《逸周书》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金宗室、将领。女真族。完颜氏。好学。袭父北京路筈柏山猛安,听讼明决,为众所信爱。历任彰国军节度副使、上京留守判官、同知速频路节度使、改归德军,历海、邳二州刺史,皆兼总押军马。破宋统领刘文谦进犯宿迁之兵
唐对高丽的多次用兵。始于贞观十八年(644),经太宗、高宗两朝,前后持续凡25年。隋亡唐兴,唐高祖下诏与高丽“修好”,一度改变隋与高丽交恶20年的局面。及唐太宗继位,于贞观五年(631)派人前往高丽收
见“蒲类海”(2319页)。
1729—1781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领袖。原籍河州(今甘肃临夏),祖辈迁居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平民出身。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从师伊斯兰教新教(哲赫林耶门宦)首领
太阳神。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旧时相信万物有灵,对天体之日月星辰和风雨雷电等皆崇敬,尤崇尚太阳。除农历正月初一祭拜外,平时不专供祭,但认为太阳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928—980辽代大臣。字阿古真。契丹族。于越鲁不古子。嗜学有志,然玩世不恭。时得辽初名臣于越耶律屋质赏识,称“是人当国,天下幸甚”。穆宗时期,政局动乱,见朝臣多以言遭遣,乃避嫌静退,以游猎自娱,与亲
见“叟”(17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