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僧司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1646清初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腾机思族兄。号巴图尔济农。原服属察哈尔部,后依附喀尔喀。天聪九年(1635),奉表后金贡驼马。崇德三年(1638),复遣使
见“敕勒”(1983页)。
见“亦力克卫”(872页)。
即“吴亚终”(1074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东汉时佛教译经师。原籍西域安息国。出身商人。灵帝(167—189)末年,自西域至洛阳贩货,曾官至骑都尉。性温良谦恭,常以法事为己任。通习汉文后,即致力于佛典翻译。曾与临淮人严佛调合作,译经2部。其所译
①清代皇陵。因在京城东故名。位于今河北遵化县西北70里丰召岭(又名凤召岭),康熙二年(1663)尊封昌瑞山,该陵墓群以昌瑞山为中心,陵区南北长约125公里,东西宽约20公里。内有帝陵五座:顺治帝孝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亦称契汗、唾契汗。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初为部落名,后以为氏。居罗川(今青海湖东),与罗川北之鲜卑乙弗部相近,风俗也同,其地多狼。早在南凉秃发乌孤继立前,即臣属于秃发鲜卑。南朝刘宋永初二年(西
古城名。位于济木萨县(今新疆济木萨尔)治北30里,有3门:东舒景、西阜登、南萃昌。后改称“后堡”。居民有汉、回、维吾尔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