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庄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西夏文书用语。典当者立契约文书时同来典当者,多为典当者的亲属。立文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北魏大臣。字阿龙。匈奴独孤部人。东雍州刺史※刘乞归之子。原居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后徙河南洛阳(今洛阳市)。宣武帝(499—515年在位)时,任给事。请疏黄河,以通漕运,授龙门都将。以历年功不就,
见“阿布都鲁素”(1231页)。
约1102—约1162金将领。速频路星显河(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后改隶曷懒路。女真族。乌延氏。猛安忽撒浑子。袭父猛安谋克,拜宁远大将军。天德二年(1150),授陈州防御使。贞元元年(1153),
北周起义首领。详见“白郁久同”(606页)。
北周静帝宇文衍(后改名阐)年号。579—580年,凡两年。
见“作唐”(1088页)。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
※钦察汗国内的半独立汗国。又作阿黑斡耳朵。1243年,金帐汗国(钦察汗国)建立后,汗国统治者※拔都将咸海东北地方分与其兄斡儿答为世袭封地,据有今西西伯利亚及哈萨克斯坦地方,形成白帐汗国。1380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