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托珲河所
见“兀讨温河千户所”(112页)。
见“兀讨温河千户所”(112页)。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明朝将领。又称完者帖木儿。蒙古族。初为北元将领。洪武(1368—1398)年间,率众投附明廷,受殊遇,累迁至指挥使。正统(1436—1449)至天顺(1457—1464)时,屡奉命出使瓦剌,官至都督同
见“评皇券牒”(1170页)。
养息牧亦作“杨柽木”、“养什木”。清口外牧厂之一。清初置。在今辽宁省北镇县北,以养息牧河流经牧厂,故名。最初,牧地东与北界科尔沁左翼前旗,西界土默特左翼旗,南界彰武台边门。乾隆十九年(1754)后,移
东汉时佛教译经师。原籍西域安息国。出身商人。灵帝(167—189)末年,自西域至洛阳贩货,曾官至骑都尉。性温良谦恭,常以法事为己任。通习汉文后,即致力于佛典翻译。曾与临淮人严佛调合作,译经2部。其所译
书名。清殷化行撰。一卷。载述康熙三十五年(1696)、三十六年作者扈从康熙帝征伐准噶尔部噶尔丹的大事记。记事始于康熙三十四年冬,迄于三十六年八月十一日。书中对清军进军路线,战略部署,以及昭莫多战役情况
即“奕”(1719页)。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1670清朝将领。又作托博克。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居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隶博硕克图汗。察哈尔部林丹汗攻占土默特后,遂归属察哈尔。天聪六年(1632),清军征察哈尔,林丹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