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斡寨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七月置。隶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时松潘百户汪凯向松潘卫指挥使司报称,近已招抚各番寨“生番”13000余户,请设衙署管辖。英宗依总兵官都督同知李安、右佥都御史王翱及四川三司议,从其请,遂置潘斡寨长官司。初命潘斡寨寨首沙卜林占甲为长官司长官。八月,颁长官司印。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七月置。隶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时松潘百户汪凯向松潘卫指挥使司报称,近已招抚各番寨“生番”13000余户,请设衙署管辖。英宗依总兵官都督同知李安、右佥都御史王翱及四川三司议,从其请,遂置潘斡寨长官司。初命潘斡寨寨首沙卜林占甲为长官司长官。八月,颁长官司印。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长官依例袭替。
穆斯林商人在中国的居地之称。唐宋元时期,来中国广州、泉州等地朝贡经商的穆斯林商人众多,或与汉人杂居,或聚居于城市之一隅,谓之“蕃坊”。由蕃长司蕃长统察公事。蕃坊处建有礼拜寺、市场。时广州、泉州、杭州、
吐蕃对吐谷浑的称呼。参见“吐谷浑”(766页)。
见“越里吉”(2190页)。
参见“滇越”(2401页)。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公务费用之一。又译萨蛮普尔,意谓“麦草税”。最初是从每※巴特曼谷物(多指小麦)的※乌守尔税中多收两大口袋麦秸,作为给征税人的报酬。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改为用钱代替麦秸,
中国地方志名。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台湾知府余文仪主修。该志书是在六十七和范咸第三次重修《台湾府志》的基础上进一步续修而成。全书共26卷,取材广泛,包括有关台湾的封域、规制、官职、赋役、典礼、学校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原称昭和署,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
阿拉伯语音译。又译穆士林或穆思林。①为“归顺者”“顺从者”之意。指顺从伊斯兰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或译为“真主”)旨意的人。为伊斯兰教信徒之通称。 ②有以此为人名或书名者。如阿拉伯伊斯兰著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