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叆河卫,并将永乐七年(1409)所设爱河卫作爱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叆河卫,并将永乐七年(1409)所设爱河卫作爱哈卫。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约1790—1850清嘉庆道光年间纳西族官员。字果亭。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博学,善诗文,工书法。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后出任山东定陶等县知县。有政
?—1661清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富察氏。世居纳殷。莽吉图孙。初随清太宗皇太极征伐,由护军校授兵部理事官。后金天聪九年(1635),随副都统巴奇兰征黑龙江,获胜。清崇德三年(1638),擢秘书院学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
见“黠戛斯朝贡图”(2587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吐蕃本教祖师。又作辛饶米波益辛、辛波切或米波切。大约与吐蕃传说的第一代赞普尼雅赤赞普同时。生于今阿里的约莫隆仁(又称辛域约莫隆仁,地在扎达县境,一说地处古代大食境)。木杰亭巴盖后裔,父穆日名杰本兑嘎,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归上京路统辖。为金代最北边的路。金初置万户,海陵王(1149—1160在位)时,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198),设节度副使。治所遗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古城。治所南至上京670
藏语称“阿里科松”,意为“直属土地人民”。吐蕃王朝初称香雄,后称羊同。至公元九世纪末,始称阿里三围。辖地为今西藏阿里地区及拉达克一带。唐会昌二年(842),吐蕃王朝解体,赞普后人西逃羊同,相继建立三个
?—830渤海国第十世王。简王※大明忠从父,高王※大祚荣弟野勃四世孙。唐元和十三年(818)明忠死,权知国务,是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建兴。十五年,唐加授金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