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舍里部
见“朱舍里部”(793页)。
见“朱舍里部”(793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书名。作者不详。原著为托忒文。约成书于18世纪中期。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社会科学院原民族研究所及新疆大学历史系部分研究人员在和静县考察时取得。书中对土尔扈特西迁、四卫拉特构成、喇嘛
?—1353伊儿汗国第十三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一说为※铁木哥斡赤斤或※术赤后裔。初驻祃拶答而。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次年,被呼罗珊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明代蒙古贵族。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在北元和明朝的对立中,随父兄居漠北,伺机进入漠南和中原。北元天元九年(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可汗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与明将蓝玉等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左右以突骑施阿利施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七河流域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1296或1298—1323) 元朝大臣。蒙古札剌儿氏。中书右丞相※安童孙,大司徒※兀都带子。至大二年(1309),以世勋子孙袭为宿卫长。延祐二年(1315),任太常礼仪院使。四年,进大司徒。熟知蒙
见“详稳”(1536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地区的“番租”代办人。由高山族村社头人雇佣汉人经理,在村社设有办事处,代“番社”向佃户摧收社租,缴“番饷”、办差役及与地方官府文件来往等事宜。多有侵占“番租”行为。
清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字守亭。回族。清国子监生。工诗,且有“诗癖”。诗多沉郁,露其不得志与孤芳自赏心态。著有《梦草亭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