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代对编入布特哈八旗充当骑兵之鄂伦春人的称呼。一作摩凌阿俄伦春。“摩凌阿”,满语,意为“马上”或“骑马的”。鄂伦春族于清初臣服清王朝,后因沙俄侵略大部分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清廷将其分编佐领入旗籍,
书名。简称《西域图志》。乾隆二十一年(1756)刘统勋等奉敕撰。二十七年(1762)初稿告成,由傅恒等呈进。四十七年(1782)英廉等增订。全书52卷。首4卷,辑录乾隆帝有关西域之题咏和记事。正文48
1821?—186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作阿里汗、条列和卓、倭里汗条勒和卓。移居浩罕之维吾尔族和卓后裔,※张格尔弟巴布顶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参与卡塔条勒(迈买的明)领导的“七和卓之
见“丰琶部落”(199页)。
西羌的一支。参见“钟羌”(1666页)。
古地名。今安徽凤阳县东北临淮关。位于淮水南岸,池深城坚,易守难攻,为南北朝时双方争夺之军事要地。既是魏军南攻拟先夺取之目标,亦是南朝保卫京都建康(今南京市)的前线重镇。北魏太和十九年(南朝齐建武二年,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牧业中的旄牛、犏牛、马匹、绵羊及军帐营幕事宜。相当于牧监卓本。
明朝授予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的封号。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王、贡市协议,始封俺答汗为“顺义王”,授予镀金王印,子孙世袭。俺答汗卒,长子辛爱黄台吉于万历十一年(1583)袭封。黄台吉卒,长子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
?—188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中二甲一名进士,累官大学士。二十七年(1847),以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县)边栅与旧制图栅里数不符,同盛京将军奕湘往勘定界。三十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