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北周大臣。字神庆。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北魏大臣宇文显和子。少聪敏、深沉有器量。北周初年,受业东观,颇涉经史。后因文州百姓暴动,应募从征,获都督职。以善射、有胆略为卫王宇文直赏识,引为左右。
见“藏币”(2567页)。
见“阗池”(2386页)。
见“耶律倍”(1303页)。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见“王台”(200页)。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隶镶白旗,由笔帖式管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吴三桂,署参领,驻防襄阳、谷城、南漳。二十八年(1689),袭其祖尚义二等轻车都尉。二十九、三
见“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113页)。
见“佟佳江”(10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