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隆闺”(2136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甫里河卫改作佛林、佛林河卫。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达赖乌巴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四子。初被拜巴噶斯育为子,与鄂齐尔图车臣汗一同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康熙十六年(1677),鄂齐尔图车臣汗为准噶尔部噶尔丹击败后,徙
藏语称“噶玛日吉”。藏族传统节日,据传说,藏历七月六日至十二日,弃山星出现时,被照到的水最洁净,能健身抗病。每年这个日期,藏民便带着糌粑、青稞酒、酥油茶等,沿河设棚帐,男女老幼纷纷到河溪中洗头、洗澡、
蒙古传统靴的一种。与※不里阿耳靴(皮质蒙古靴)不同,一般选用结实耐磨的布料制作。心灵手巧的蒙古妇女以精细的刺绣技艺在靴面的不同部位绣上各种蒙古族风格的花纹图案,层次分明。男靴质朴大方,衬托蒙古族男子豪
金代定期核查户口、物力,以调整赋的制度。通检,即《周礼》大司徒3年一大比,各登乡民众寡、物力多少,以辨物行征之制。大定四年(1164),以民户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命泰州军节度使张弘信等13人,分行诸路
辽代契丹族创制的文字。有大字、小字两种。辽太祖神册五年(920),创契丹大字。其后,太祖弟耶律迭剌为更适合契丹语单词多音节和用粘着词尾表示语法关系的语言特点,又创拼音式契丹小字。两种文字的字形结构均仿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族名。又作“傣讷”。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部分傣族的自称。“哪”系傣语音译,意为“上面”。因德宏位于西双版纳北部,按地理位置为上面,故称。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