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三卫
见“福山卫”(2412页)。
见“福山卫”(2412页)。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见“火臣别乞”(394页)。
乃蛮部部长※亦难察之哈敦(意为后妃)。又译哈儿八真、菊儿八速。夫死,一度执掌部事,“法度严峻”(《元朝秘史》第189节),为众所服。后归政于亦难察前妻子※太阳罕,并依俗续为太阳罕之哈敦。自恃乃蛮部势盛
书名。近人连横(1878—1936)撰。作者为台湾省人。1920—1921年分3册先后在台湾出版。1945年商务印书馆重排出版,分上、下两册。1983年商务印书馆修定后第二次印刷出版。全书分纪4,志2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延。来源于部名。居蝉春水(今吉林延边境嗄呀河)、阿不塞水(在今张广才岭附近)、星显水(今延边境布尔哈通河)、速平路(治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河流域)、曷懒路(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伊犁将军以僧徒、属民组建的营。“沙毕纳尔”,蒙古僧侣领主所辖属民和徒众之称,汉译“庙丁”。土尔扈特部原驻牧伏尔加河流域时,阿喇木占巴呼图克图曾辖有大量属众。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该部渥巴锡汗回归
?—907渤海国第十四世王。一作大璋瑎。唐乾宁元年(894,一说为景福二年,893),前王※大玄锡死,继位。次年十月,受唐册封。在位时,先有王子大封裔朝唐,与新罗使节在朝会上争座次,唐昭宗裁定新罗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