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发令
西夏法令之一。夏景宗李元昊于建国初显道元年(1032)三月发布。党项羌人本披发蓬首,后渐行汉人风俗结发。李元昊自认为鲜卑拓跋之后,原行秃发之俗,即剃光头顶,周围留发。立国后为保持旧俗,以异于汉人发式,乃先自秃发,限境内人民三日内秃其发,不从者杀。令下,民争相秃发。
西夏法令之一。夏景宗李元昊于建国初显道元年(1032)三月发布。党项羌人本披发蓬首,后渐行汉人风俗结发。李元昊自认为鲜卑拓跋之后,原行秃发之俗,即剃光头顶,周围留发。立国后为保持旧俗,以异于汉人发式,乃先自秃发,限境内人民三日内秃其发,不从者杀。令下,民争相秃发。
书名。清初回族学者※马注撰。10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书。作者一生专攻伊斯兰教典籍,以其研究所得,撰成此书。全书由译、著两部分组成,著作主要是有关宗教哲理、教义、民俗方面的论述。涉及面广,论究
波斯语音译,据《元史·舆服志》载,义为“翦茸”。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朝时为制作天子、百官质孙服之用料之一。
东汉初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率众922人(《三国志·乌桓传》注引《魏书》作9千余人)附汉,至京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貂豹皮等物,受汉光武帝劳飨、厚赐,部分
书名。西南民族风物志。3卷。清陆次云(字云次,浙江钱塘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西南时所作,自称:“余之所志,有见而知之者,有闻而知之者,缕辑其说,以为宦于此土者”鉴,并考证诸书所载之异同。上卷为“峒溪
见“濮”(2580页)。
朝鲜族民间游戏之一。亦称踏瓦。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农历正月十五日,“村民老弱成群夜出城外,鱼贯伏行,后前相续,连亘不绝。令一幼女子步行其上,左右扶掖,唱喏来
见“伽色尼”(1098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清代西藏贵族。九世达赖喇嘛隆朵嘉措之父。原系西康邓柯地方春科土司。嘉庆十年(1805),其子被确认为达赖喇嘛后,清朝按例封其为公爵,赏头等品带,后随达赖喇嘛入藏,噶厦政府照例赐庄园、百姓,成为西藏大贵
参见“玛木特衣”(9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