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夫提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1839—1915清末学者。湖北宜都人,字惺吾,晚号邻苏老人。同治举人。潜心治学,不务仕进。光绪六年(1880)起任清廷驻日本使馆随员约10年,归国后先后任湖北黄冈县学、两湖书院地理教习、勤成学堂总教
见“斡鲁朵”(2426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见“越里吉”(2190页)。
清代西藏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西藏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藏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西藏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和驻藏大臣协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管理。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1582哈萨克汗。又译契戛依。※贾尼别克汗孙,贾迪克速檀之子。明万历八年(1580),堂兄弟哈克那札尔汗及子被塔什干巴巴苏丹杀死后,继汗位。1580—1582年在位。为报前怨,与布哈拉可汗阿布多拉
见“庙丁”(1498页)。
位于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原为女真完颜部发祥地。完颜阿骨打称帝建国后,为金都城。太宗天会(1123—1135)年间,始建城郭、宫殿。海陵王迁都燕京时下令焚毁。世宗大定年间(1161—1189)复建。
南北朝时东西魏军的一次战役。玉壁位于今山西稷山县西南。西魏大统四年(538),骠骑将军李思政以此地险要筑城,并自弘农(今河南灵宝县东北)移镇之。后徙并州刺史,仍侨治于此。八年(542),思政回镇弘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