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赤条画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束站官、监督使臣、管理牧地、祗应规定以及委任官吏等为主要内容。此条例不仅用于汉族地区驿站,也适用于蒙古族地区的驿站。实际上是元代驿站的基本管理条例。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束站官、监督使臣、管理牧地、祗应规定以及委任官吏等为主要内容。此条例不仅用于汉族地区驿站,也适用于蒙古族地区的驿站。实际上是元代驿站的基本管理条例。
见“嵬名兀卒”(2220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
书名。地方志书。4卷。清林则徐(1785—1850,字少修,福建侯官人,汉族)等修纂。成书年月不详。卷1记星野、山川、建置、疆域、城池;卷2写学校、风俗、民户、田赋、祭祀;卷3写兵防、邮旅、秩官(附土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讷穆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与甫门河卫、哈鲁门山千户所同时设立,以白百舍等为都指挥、千百户。在今黑龙江省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至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从赖呼都克80里至本站,100里至噶克察站,南10余里至巴林桥。顺治十四年(1657),多慧公主于此建桥,桥北为巴林王地。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叔父车凌蒙克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次年,晋封多罗郡王。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
见“柳中”(1575页)。
见“大唐天宝战士冢”(101页)。
见“阿跌”(1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