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见“霍尔三十九族”(2549页)。
①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幼子。随父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父卒,部众被分为二,贰城以西2万余落(即户)由兄曹玺统领;贰城以
1885—1930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亲王※僧格林沁曾孙,※那尔苏贝勒长子。光绪十六年(1890),父卒,袭贝勒爵。十七年,改袭博多勒噶台亲王爵。由印务协理乌力吉为
清朝大臣。又名俘习浑。蒙古正白旗人。纳穆扎尔第三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受命驻西藏办事。四十八年(1783)回京。五十五年(1790),任驻藏办事大臣。五十六年,廓尔喀侵入后藏,占据聂拉木,其因
即“由屯”(564页)。
见“乌守尔”(334页)。
萨满教宗教观念之一。鄂温克语音译,“根子”、“图腾”之意。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陈巴尔虎旗等地。此地鄂温克人每个氏族都以某一物体作为本氏族的标记,一般是鹰、天鹅等飞鸟,个别的是兽或山。各氏族的人对本氏族的
?—183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马佳氏。字宾旭、晋斋。初为拔贡,考授礼部七品小京官。嘉庆五年(1800),累官副都御史。疏言学校为人材根本,请严课程,务实用,戒奢靡等。二十一年(1816),署盛
?—前112汉南越国第四代国君。祖籍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明王※赵婴齐之子。其父质汉廷10余载,娶邯郸樛氏女为妻,兴生于长安,后与母橦氏随父归国。父嗣王位后,被立为太子。即位后,尊母樛氏为皇太后。在母
见“长狄”(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