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渤海王国置。号中京。为渤海15府之一。府名当取义于其所辖地内曾是渤海早期王都所在。领卢、显、铁、汤、荣、兴6州。治显州,即今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亦有多说:一说在该省敦化县南敖东城,一说为桦甸县苏密城
古族名。唐时今傣族部分先民的他称。始见于《新唐书·南诏传》。分布于红河流域至安南都护府西北一带。因衣着尚白,故名。与汉晋时兴古郡之鸠僚有族属关系。南诏曾将其民组成军队,称“白衣没命军”。后渐改写为白夷
?—1732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亲王※满珠习礼孙。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亲王班第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五十六年(1717),随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拉
见“爱哈卫”(1898页)。
郡名。古西羌所居。东晋时,后凉吕光置浇河郡。寻为南凉秃发乌孤所取。后入吐谷浑境。北周建德五年(576),移治黄河南浇河故城,改为廓州。隋大业初,复为浇河郡,寻亦废。故治在今青海黄河南岸贵德县东南。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俗称商都城。蒙古语称“兆奈曼苏默”(意为108庙)。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东、上都河北岸五一农场。初建于蒙古蒙哥汗六年(1256),名开平府城,为元世祖忽必烈藩府所在。与大都(今北京)并称“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西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锦州市。辖域东西530里,南北180里。东至奉天府辽阳州,西抵山海关,南临渤海,北接义州边界。禹贡属冀州。周属幽州。秦、汉为辽东、辽西二郡。后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儒猛子。天圣(1023—1032) 初,以兄彭仕汉唆众作乱,受父命杀仕汉。五年(1027),父卒,献名马于宋,宋帝诏还其马,令袭下溪州刺史,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