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只剌
见“札只剌”(1600页)。
见“札只剌”(1600页)。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
辽代部族名。部设节度使。该部曾于圣宗统和四年(986)出兵助朝廷抗御北宋大兵北伐,时节度使为和卢睹,多获战功。
参见“苍岩城”(1001页)。
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西北”,约居住在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和恒滚河(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地区,但说法不一:一说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上游地区,或指在前苏联
台湾高山族传统的农事祭仪。通常分为摘穗祭和报谢祭两段举行。各地祭仪不一,如曹人称收获祭为“冒卡瑶”,祭仪开始第一天先斋戒,第二天禁外宿,第三天洗涤衣服、器具,第四天携带酒、肉、糕等祭品至田间祭粟神并摘
元明四川彝族土官署名。元至正中(1341—1368)改永宁路置。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土官宣抚使归明,改为永宁等处军民安抚司,移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七年复升宣抚司,秩正三品。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35——440年,凡6年。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