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敖拉拉
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蒙瓦部。《旧唐书》称该部位于望建河(《新唐书》作室建河,即今额尔古纳河及黑龙江)南,具体所在有4说“一说在额尔古纳河下游以东,黑龙江之南额木尔河和激流河一带;一说在今黑龙江省逊河
蒙古族特有民间传统拉弦乐器。蒙古语称“绰尔”或“朝儿”。因琴杆顶端饰以雕刻精细的马头,故名。一说前身为“奚琴”,来源于东胡系的“奚”(库莫奚)。相传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在蒙古地区已有所流传。蒙古民
1239—1267元代白兰王。又作恰那多吉。乌思藏人。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帝师之弟。宋淳祐四年(1244),应蒙古皇子阔端之召,与八思巴随叔父萨班至凉州(今甘肃武威)谒见,住留18年。
938—977字世隆,五代宋初边将。党项族。折德扆子。后周时为永安军节度使右职。宋乾德二年(964)父卒,以衙内都指挥使、汾州团练使权知府州事。三年,加府州防御使。开宝二年(969),太祖征太原,诣行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英军侵入西藏后,清朝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张荫棠副都统衔,以驻藏帮办大臣赴西藏整吏治,安边境。其以安边之要,首在察吏,首先弹劾驻藏大臣积弊,将有泰为首之数名满、汉、藏官员革职,并以“启发民智,日
见“鬼方”(1703页)。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
犴腿皮靴子。亦译作“熬罗西”。参见“和木楚热”(1448页)。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