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旺
见“噶伦”(2498页)。
见“噶伦”(2498页)。
?—181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完颜氏。乾隆四十六年(1781),由举人考授国子监助教。五十二年(1787),中进士,改庶吉士。五十六年(1791),考试满洲科甲出身,于京堂翰詹各员列第一,奉旨
1683—1706即六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著名诗人。原名计美多吉协加衮钦。藏族。生于藏南门隅纳拉宇松。自幼随母劳动。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被第巴桑结嘉措认定为五世达赖喇嘛转世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旧时云南省金平的“平头瑶”、马关的“白头瑶”、河口及越南北部的“沙瑶”的自称。他们都认为“同出一家”,即源于广西。
唐朝官员。铁勒浑部人。唐检校司徒兼中书令※浑瑊次子。谦谨、喜交文士。初为邓、唐二州刺史。唐宪宗元和(806—820)中,以延州沙陀部为边吏凌虐,特受命署延州刺史。迁检校右散骑常侍、义武军节度副使,以讨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唐初臣属于吐谷浑,与其主慕容伏允结为姻亲。贞观五年(631)与从子思头率部归附唐朝,唐在其地分设懿、嵯、麟、可等32州,以松州(今四川松潘)为都督府,授为西戎州都督,赐姓李。贞观九年
见“火真”(391页)。
见“忽必烈”(14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