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
见“番”(2263页)。
见“番”(2263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成吉思汗行宫之一。名又作哈连徒、虎图泽、哈澧氻海子。设于萨里川(今克鲁伦河上游西)。成吉思汗奥鲁(后方老小营)设此。《元史》谓成吉思汗卒于此。清代该地称噶老台泊、哈老台泊。
见“耶律璟”(1304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肃北蒙古族的一种风俗。凡出生的婴儿均要留发,俟其长到三、五岁时,始将所留“胎毛”从四周剪去,只留顶发。剪发时要举行仪式,先请喇嘛占卜,选吉日,邀请叔伯姑舅等亲朋好友参加。届时由主人向客人一面献哈达、敬
详见“夏鲁万户”(1851页)。
北魏大臣。字灵顺。先世河西鲜卑秃发氏,太尉※源贺孙。聪惠好学,初辟为司空参军事,历司徒祭酒、尚书北主客郎中,摄南主客事。寻奉命进征河州羌族却铁忽等暴动,降其众,受嘉奖。魏正光元年(520),晋行台左丞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清朝将领。字荣轩,纳西族。云南丽江白沙人。大理守城营都司和鉴之子。咸丰六年(1856),父卒,荫袭云骑尉职。保署维西协任都司职,曾奉命指挥杨玉科、张润等镇压杜文秀起义军。同治十一年(1872),同杨玉
即“帖良兀”(13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