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书名。清人袭自珍撰。自珍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又名巩祚、易简、自暹、号定庵。道光进士。好公羊学,提倡经世致用、社会改革。与魏源同为近代主张经学、史学为政治服务的改革派。任清廷内阁中书时,预感沙俄扩张势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突厥语译音。亦译易都护、邑都护,亦都兀惕。古突厥、回鹘首领称号。始见于鄂尔浑碑铭。7世纪定居别失八里(今新疆北部吉木萨尔北破城子)一带的铁勒拔悉蜜部统治者及12—13世纪高昌回鹘首领亦称之,并将所居之
即“潮尔”(2527页)。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于龙朔元年(661)改中书省为西台。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为右省,比唐之中书省。负责司王言,执国政,草拟制定政令。设右相一,为省长官,比唐之中书令,与大
参见“菁民”(1988页)。
?—1644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谢图汗※奥巴弟。天命十一年(1626),随奥巴朝觐后金努尔哈赤,赐号札萨克图杜棱。天聪二年(1628),因随兄私掠察哈尔边地,遭诘责。六年(163
即“顺奴部”(1691页)。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