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罗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博啰卫,并将正统后设波罗河卫作博啰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博啰卫,并将正统后设波罗河卫作博啰河卫。
见“萨尔特部”(2010页)。
见“纳牙阿”(1267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中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官阶较驻防佐领为卑,属武职正五品。下设骁骑校(正六品)、领催协理营务。原由于户少丁稀,不敷设为佐领者即以改设;或分戍地无需用一佐领兵力者,亦设此职率兵往驻;专
?—前141故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偕※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易侯,赐食邑1110户。后元三年(前141)卒。
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乔噶木克氏。世居科尔沁地方。后金建国初归附,授辖员。天聪三年(1629),升梅勒章京,从征明至通州,败明经略卢象升兵。崇德六年(1641),从征明,围锦州,复败洪承畴兵。论功授
书名。两广滇黔民族志。1卷。清赵翼(1727—1814,字云崧,号欧北,江苏阳湖,今武进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两广滇黔的见闻杂记,中多涉及西南各省少数民族,重点是壮、布依、彝、傣族社会习俗。作者对少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依姓氏命名,属党项8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青海果洛以南至四川阿坝之色达县境。
古兵器。为火炮、石雷、手雷之较早者。其制法:凿石令圆,中空以为炮,置土火药于其中,再置引火线以引火。使用时,点燃引火线,以手抛之。每发,辄杀伤数人。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
见“耶律弘古”(1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