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西藏法典

西藏法典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嘛“教法”),凡喇嘛犯法皆依此法由寺院处治,或除僧籍,逐出寺院后,始能由西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另一为“甲尺母”(藏语音译,意为“王法”),凡西藏地方人民犯法皆依此法由司法部门处治。主要有※“十善法”、“十六净法”、※“十五法”、※“十六法”、※“十三法”、※“十二法”等。

猜你喜欢

  • 完颜乌禄

    即“完颜雍”(1147页)。

  • 蒙古白靴

    古代蒙古靴中的上品。以皮革制作。蒙古族尚白,故以白靴为洁净、尊贵的象征,与白袍一样,多在庄严、神圣的场合下穿用。元代,大臣入朝时,必须随身携带一双洁净的白靴,进殿前换上,将脱下的旧靴交与仆役,以免污损

  • 阿仑氏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 窟含真

    即“库合真”(1109页)。

  • 图尔格

    1596—1645清初将领。满族。钮祜禄氏。五大臣之一※额亦都第八子。尚和硕公主为额驸,从太祖努尔哈赤南征北战,授轻车都尉。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即位。列位十六大臣。初隶镶白旗满洲,旋擢都

  • 吴惟华

    ?—1668清初大臣。蒙古族。明朝吴允诚后裔。顺治元年(1644),投清,自称应袭恭顺侯。时江南未平,粮道阻绝,他从明总兵朱国弼驻淮阳,统理漕务,遂请睿亲王多尔衮作书遣使招降之,继招抚代州、繁峙、崞县

  • 家支头人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首领。有两种:一称“德古”,意为“善于辞令的尊者”,是诺伙奴隶主专政的执行者、地位较高;一称“苏易”,意为“为大家办事的尊者”,地位低于前者。“德古”须熟悉家支谱系和历史典

  • 申直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 昂木仁

    参见“昂仁”(1412页)。

  • 左相

    官名。①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元年:“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后世相位常左右并设。②渤海王国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门下省曰东台,更侍中为左相。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宣诏省长官,位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