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1292或1301元朝宗王。又译南木合、那没罕、那木干、诺穆罕。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汗子。初以高道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三年(1266),封北平王。八年,受命统诸王7人出镇西北,讨叛王海都,建
我国白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属彝语支,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单成一支。白语分布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各县及怒江州、迪庆州、丽江地区部分县里,四川省凉山州的部分地区也有
见“也松格”(141页)。
?—1836清代新疆塔吉克族民族英雄。一译库勒恰克,原名依达也提。新疆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提孜那甫村人。幼年家贫,为人牧畜。13岁,被浩罕军掳卖至布哈拉为克仁家奴,故名“库尔察克”,塔吉克语意为“
?—1716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驻居于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台吉※纳扎尔玛穆特之子。清康熙年间,率所属赴西藏礼佛,四十三年(1704),返归,时逢阿玉奇汗因向准噶尔部索要被扣留之散扎布属部未果
见“爱毕勒达”(1899页)。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指※呼尔答部、※瓦尔喀、※窝集三部,故名。包括“野人女真”、海西和建州部分地区。境域南至吉林敦化、汪清等地,北达乌札拉(即前苏联阿枪斯克村),西连依兰,东抵日本海及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
唐代吐蕃十部落之一。初主要分布于今甘青川藏区交界处。为藏文“bod ka gyag drug)之对音意义。敦煌藏文文书载:“聂墀(赤)赞普,……做了六牦牛部之王”。据考,似与汉嘉郡旄牛夷有关。又称越巂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