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州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584)废。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584)废。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见“必把锡鄂特罕”(633页)。
?—179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俗称公多仁班智达。藏族。乾隆四年(1739,一作五年)承袭其兄噶锡鼐·那穆扎尔色卜腾之辅国公爵,妻郡王颇罗鼐之女德丹卓玛。十二年(1747),奉七世达赖喇嘛命赴黑河迎
位于新疆吐鲁番东南约40余里处,南邻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和哈拉和卓分别为二个相邻村落名称。阿斯塔那,维吾尔语意为“首府”,汉名“三堡”;哈拉和卓,汉名“二堡”。墓葬区东西长约5公里,南北宽2公里,占地1
蒙古语,汉译“祗应”。指元驿站对乘驿之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首思或由官府拨给驿站,或由站户协力负担,免站户、一切杂泛差役,每户免四顷税赋。太宗元年(1229),定使臣每日支肉1斤、面1斤、米1升、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乞讬主马”,即掌管马匹之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书名。36卷,清张鉴别撰。本书辑录宋、辽、金、元诸史,旁及他史所载有关西夏史事,自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建国与衰亡,每卷一事,概述其本末,于西夏朝重要史事,略具梗概。取材前详后略,间有作者按语与考辨,
?—1640明末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卫拉特汗博贝密尔咱孙,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初游牧于额敏河与伊犁河沿岸,后逐渐迁至乌鲁木齐地区。16世纪末17世纪前期,为卫拉特“楚固拉干”(会盟)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 —1369元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安抚使彭胜祖子。至正九年(1349),袭安抚使职。十一年(1351),自改永顺安抚司为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旋自升为宣抚司(一说至正七年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