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波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①(?—178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固噜扎布长子。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43),以兵500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护视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167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顺治四年(1647),领兵从征,因功授云骑尉,晋骑都尉。七年,从克江西九江府城,晋二等轻车都尉,赐“巴图鲁”号。九年,授盛京礼部理事官,寻因事革职,后授参
见“巴尔达齐”(414页)。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长的副职。亦称手达。辅佐和硕达(族长)《管辖台吉、塔布囊及族内事务。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直接隶属旗札萨克。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康熙初年,由赞礼郎授户部员外郎,迁监察御史。二十二年(1683),巡视两浙盐课,三十年(1691),授山西按察使。三十六年(1697),擢陕西巡抚。三十七年,升云贵总
又作辣都,景颇语音译,即“老四”。“都”原意应为“点燃”或“煮”。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其法是用竹块一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见“耶律直鲁古”(1326页)。
即“彭显宗”(2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