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尼傲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即“叶什勒池”(539页)。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见“俟力发”(1690页)。
?—1661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姓布库特。世居扎噜特。崇德三年(1638),任佐领,随贝勒岳讬征明,入墙子岭,趋山东,败明太监冯永盛军,叙功,授骑都尉世职。顺治元年(1644),任参领,随睿亲王多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鄂伦春、鄂温克和达斡尔等族向清朝贡纳貂皮和互市的场所。亦作出尔罕。源于蒙古语“楚固拉干”一词,意为“盟会”。初设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城西北40里之因沁屯,乾隆六十年(1795),改在城中。清制:布特哈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寺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韦州(今属同心县)南街。是宁夏最大最古的寺院。相传建于元末,明代扩建。一说明初由回民海文远为首筹款修建。清初及光绪年间,多次扩建。有9间3门,3脊两卷(即五个勾连
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