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金代女真语。“生铁”之意。生女真旧无铁,至景祖乌古鹖时,邻国始有人运甲胄至境内出售,乌古鹖倾赀财善价与之贸易,亦令昆弟族人皆购之,得铁既多,因用以修弓矢,备器械,兵势稍振,前后愿附者众。随着铁的输入,
参见“珊瑚串珠”(1562页)。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夏桓宗时(1193—1206)官武节大夫,天庆四年(1197)正月,奉使金国贺正旦。官至御史大夫。为官廉约清峻,毫不妄取,刻厉若贫士。其所居庐舍萧然,仅以庇风雨。
1865—1930清末民初云南土司、官僚。字世卿。哈尼族。云南稿吾卡土司龙汝霖之子。光绪(1875—1908)初年,妒其异母兄龙觐光代办纳更司事务,阴与胞弟龙济光谋,迫觐光弃职出走。后龙觐光不计前嫌,
见“土河”(63页)。
1276—1309元朝大臣。唐兀人。失剌唐兀台子。幼事武宗於潜邸,令掌成宗所赐玉印为枢密符令之用,从镇北边。大德十年(1036),以军事入奏京师,且请领岁赐,遇太府卿某遏制执其券不下,即责以大义,且持
书名。粤黔风物志。6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是书为粤(今两广)、黔游记。“黔故楚地,而粤为楚庭大长”,故云“楚庭”;“珠有九品,而稗珠为下”,示以自谦,故名。内容记述粤黔两地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见“夜落纥”②(149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又作阿着簇。属洮州卫(治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九年(1483),族人札卜节来朝,贡马、驼及佛像、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有差。后,其首领及族人与明廷保持经济、政治联系。弘治二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