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见“耶律延禧”(1309页)。
?—166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后金将领武理堪次子。年15,从太祖努尔哈赤征蒙古有功,授侍卫兼管佐领事。天聪九年(1635),从多尔衮征察哈尔,收降林丹汗子额哲。入明边,败明兵。崇德元年
?—1232金大臣。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人。女真族。术甲氏。世为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部长。自幼袭北京路宋阿答阿猛安爵。贞祐二年(1214),宣宗迁都汴(今开封),率本部兵赴中都(今北京
契丹语。 ①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天祚皇帝※永昌宫。 ②部族名。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西走,会见18部王众,其中就有敌剌部。③见“敌烈部”(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清内蒙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北部。牧地东界阿巴哈纳尔旗,西接苏尼特旗,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北临大漠。元属上都路。明代,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居此,号所部曰阿巴噶。原役属于察哈尔,后畏林丹汗
?—1103※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苏来曼·阿尔斯兰汗子。11世纪60年代末,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统治者,拥有桃花石·博格拉汗称号;1080—1103年,为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1102年,出兵河中(
西域古山名。见《汉书·武帝纪》。《汉书·西域传》称北山,为东起车师前王廷(今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西至疏勒(今新疆喀什)一带之山,即今天山山脉。《后汉书·明帝纪》、晋《西河旧事》、《魏书·西域传》等均称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书名。辽道宗(1055—1101)时官修。卷数不详。因顺次录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兴宗七帝事迹,故名。大安元年(1085)十一月成书。已佚。内容约为《辽皇朝实录》及《辽史》有关诸帝本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