闼林
即“挞林”(1619页)。
即“挞林”(1619页)。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置。辖地含今广西百色、钦州、南宁、贵县、河池等地区及越南北部。治所一说在临尘县(今广西崇左),一说在象林县(今越南境)。居民有“骆越”或称“瓯骆”(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及京人先民
①见“耶律刘哥”(1311页)。 ②见“耶律留哥”(1318页)。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见“斜离底”(733页)。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即“老人会运动” (688页)。
?—1647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崇德七年(1642),以参领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过燕京(今北京),趋山东,先后败明总督范志完、总兵吴三桂军,叙功予云骑尉世职,管佐领事。顺治元年(1644
见“传大召”(794页)。
见“裴满氏”(2447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豁你赤”、“和尼齐”。《元朝秘史》释为“牧羊的”,即司牧羊。《元史·兵志》:“牧羊者,曰火你赤。”宋淳熙十六年(1189),铁木真(成吉思汗)即蒙古部汗位时始置,由迭该充任。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