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碌
即“阿禄”(1198页)。
即“阿禄”(1198页)。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见“于越”(58页)。
白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参见“白水羌”(599页)。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1267元朝大臣。女真族。中书左丞相※粘合重山子。初随军攻宋。太宗十年(1238),以江淮安抚使嗣行军前中书省事。建言大将察罕废屠城旧制,使寿春城民获免。世祖中统元年(1260),授西京路安抚使,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拔汗那国渴塞城置。以其王为刺史,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见“鬼方”(1703页)。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九年(485),奉命使魏朝献。是为见于史载勿吉通魏的第二位使臣。
643—718唐代吐谷浑王妃。名李季英。陇西狄道(治今甘肃临洮)人。唐太宗之再从堂妹,会稽郡王李道恩第三女。早识书达礼。永徽三年(652),唐高宗应吐谷浑王诺曷钵及弘化公主请婚,封以此号,许与吐谷浑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