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赤赖台吉
见“斡齐尔博罗特”(2428页)。
见“斡齐尔博罗特”(2428页)。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三岩”(46页)。
见“旱金莲”(1079页)。
见“卜鲁丹河卫”(21页)。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猎获野牦牛后举行的仪式名称。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届时,将野牦牛头的左角悬挂一只宰好的鸡,右角套一个鸡蛋壳,捆上一些洒有酒和米粉的竹屑,另有背筐把
即“乞乞仲象”(123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善采捕者”。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宁、夹谷守中皆本名阿土古。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