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七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1222金大臣。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猛安人。女真族。术甲氏。袭父谋克。泰和年间(1201—1208),从陕西完颜纲攻宋。历通州、海州同知军州事。贞祐二年(1214),任武器署丞。以救集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族系的称呼。参见“乌讷恩素珠克图盟”(354页)。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突厥、回鹘官名。突厥语音译。职同得详,据西突厥东五部有五“啜”推之,地位当为一部之长。“啜”之前常加形容词,如称“屈律啜”“梅禄啜”等。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
蒙古编年史。音译《阿萨拉格齐·耐日图—音·图克》,亦名《从成吉思汗到乌哈噶图·妥欢贴睦尔的蒙古历史》。喀尔喀蒙古赛音诺颜部贵族占巴(亦译善巴,又名阿萨拉格齐)著,故亦称《占巴书》或《善巴书》。成书于康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见“鞑靼”(2488页)。
?—181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喀什噶尔(今喀什)塔什密里克庄人。属伊斯兰教黑山派。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娶居京之喀申和卓女为妻。喀申和卓系“白山派”遗裔,向居和卓坟附近。他因恳请将妻室移往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