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语音译,意为“大房子”或“母系家族”。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保留的一种母系家庭公社残留形式。由属同一始祖母的若干女性后裔的对偶家庭组成(男性婚后从妻居),通常包括六七个对偶小家庭,共四五十人
见“北周律令”(534页)。
东晋南北朝时期柔然西部首领。郁久间氏。※地粟袁次子,※匹候跋弟。父卒,兄弟分柔然为两部,匹候跋继父业居东部,自率部别居西部,据有今河套以北,西至甘肃额济纳河流域。原服属于鲜卑拓跋部,拓跋什翼犍(320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1889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东阁主人,宣宗※曼宁第五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袭惇郡王。咸丰五年(1855),降贝勒。六年,复封郡王。十年(1860),晋惇亲王。卒,谥勤。著有《东园
辽、金时对※鞑靼的另一种称呼。又作阻䪁、术不姑、殊保等。王国维在《鞑靼考》中认为:元人讳言鞑靼,在纂修辽、金史时均以此称代之。今人研究确认此称乃客观存在,因该称早见于金人文集,而非出自元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见“秃里”(1082页)。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隋书》作诃咄。《大唐西域记》作珂咄罗。《新唐书·地理志》作骨咄施。《册府元龟》作骨吐。或译胡塔梁。大业十一年(615)向隋遣使贡献。龙朔元年(661)唐以骨咄施沃沙
见“熟女真”(25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