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字子徒。一说称薛邦,因避汉高祖刘邦讳,改称国。春秋时人。孔子学生。
【生卒】:?—前56【介绍】:名或作曾。西汉韩人,字季君。韩说子。少为郎,嗣爵龙頟侯。昭帝时官前将军。与霍光定策立宣帝。本始二年,出击匈奴,斩敌首百余。神爵初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事武、昭、宣三
【生卒】:1079—1154【介绍】:宋饶州德兴人,字彦章。汪穀子。徽宗崇宁二年进士。累官著作佐郎。初在太学与王黼同舍,素不合,及黼执政,提点江州太平观,终黼之世不得进用。钦宗即位,入为太常少卿、起居
唐世祖长子,早卒。武德初追封梁王。
【生卒】:1183—1236【介绍】:金元间泰安新泰人。石珪子。袭父爵为东平路元帅,从蒙古兵拒宋彭义斌、金武仙,迁都元帅。窝阔台汗四年,从拖雷渡河攻金。金亡,从蒙古将攻略宋境。终官征行千户,济、兖、单
【生卒】:1637—1693【介绍】:明末清初人,本辽东宁远卫籍,入清后迁陕西巩昌,字勇之。康熙五年举人。工书法,善诗文。二十二年入都,供奉武英殿。有《种松堂诗文集》、《史赞》、《北巡纪行录》。
【介绍】:明云南永昌人。弘治十七年举人。历官太仆丞,出为湖广按察佥事,所至以廉干称。
【介绍】:清安徽广德人,一作舒城人,字山嘲。久居徽州,晚客汉上。工山水。性孤介,遇不以礼,虽饼金购尺幅,终不许。
【介绍】:明初浙江鄞县人,号遯翁。全晋孙子。习父业,传杨简之学。洪武中诏征不就。在家教读,传其学于黄润玉。
【生卒】:1643—1722【介绍】:清浙江海宁人,字叔大,号实斋。康熙十一年举人,授中书科中书舍人。历任吏科给事中、刑科掌印给事中。曾疏请恢复自淮、黄交会处至清江浦之天妃五闸,使淮易敌黄。官至礼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