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汉代的一种人口税。《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史载,民众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文,称为一算,充当制造兵器和车马的用费。汉律规定商人和奴婢也要出算赋,其数额比常人多一倍
古代的五种刑罚,依轻重的不同,分墨(脸上刺字)、劓(割鼻)、刖(断足)、宫(破坏生殖能力)、大辟(斩首)五等。五刑产生的时代有不同说法: 《尚书·尧典》中有“五刑”的记载,《尚书·吕刑》则说蚩尤始作“
南宋初年杨么起义军取得的一次重大军事胜利。钟相牺牲后,杨么(太)领导起义军在龙阳(今湖南汉寿)等地筑寨坚持斗争,不断打击宋军。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十月,在鼎口(沅江入洞庭湖处)大败精锐宋军王
辛亥革命前夕中国人民反对清政府对外出卖铁路主权的爱国运动,亦称保路风潮,是收回利权运动的继续和发展。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准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随后
辛亥革命前夕人民群众自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1909年(宣统元年)湖南多处发生水、旱灾害,群众生活无着,成批灾民拥向长沙就食求生。官僚、地主、奸商和外国洋行囤积居奇,哄抬米价,并偷运粮食出省谋求暴利。次
秦汉以来一种强本弱枝的措施。战国秦汉以来,一些豪族在地方盘根错节,势力膨胀,对中央集权不利。秦汉时期,统治者常将豪族迁至首都及其附近。如秦始皇于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
西周封国吴的早期历史传说。周太王欲传位少子季历,长子太伯(一作泰伯)、次子仲雍窥知其意,相约逃往荆蛮,以让季历。太伯、仲雍到荆蛮后,改从当地风俗,断发文身(截去长发,在身上刺上花纹),相继被立为当地君
传说盘庚弟小乙之子武丁少时生活在“小人”中间,比较了解民间的疾苦。即位以后,从版筑匠人中举拔傅说为相,革新政治,推行善政,使得“殷道复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死后被祀为“高宗”,历来被认为是商的名王。
隋末瓦岗军战胜隋官军的著名战役。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十月,隋炀帝命河南道十二郡黜陟讨捕大使、荥阳通守张须陀进剿瓦岗军。瓦岗军首领翟让用李密之策,联合附近各路义军,在荥阳(今河南荥阳)城郊大海寺林
即输籍定样。隋朝确定户等及纳税数额的方法。隋文帝为搜括户口,采纳宰相高颖建议,行输籍之法,即由中央确定依据资财划分户等的标准,从轻定额,写成“定簿”,称为“输籍定样”,颁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