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纪原集类
见《事物纪原》。
见《事物纪原》。
十卷,后编二十卷。清于敏中等奉敕编,彭元瑞等奉敕续成。于敏中(1714-1778),字叔子,又字崇棠,号耐圃,江苏金坛人,著名目录学家。乾隆初年中进士,授编修;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以户部侍郎兼
二种,二卷。清汪献玕撰辑。二种为《禹贡锥指节要》一卷、《夏小正传》一卷。两种均为经学著作。其中《禹贡锥指节要》,本书有专条介绍。两种均用为家塾教学童蒙。有同治年间群玉斋刻本。
清曹雪芹(1715-1763)撰。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河北省丰润县,一说为襄平(今辽宁省辽阳)人。他的先世本是汉人,但很早就入了满洲正白旗内务府籍。他的家庭,从曾祖父曹玺、
一册。不分卷。清王伊(?-1908)撰。王伊,字聘三,号影石,江苏常熟人。诸生。其人勤学励行,淡于名利;为诗文苦心锤炼,绝不苟作。本书系作者生前手订,卒后门人徐凤标印行;所载分体不分卷。其生前友善俞钟
十八卷。清王豫熙修,张謇纂。张謇(1853-1926),字季直,江苏南通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状元。早年入淮军吴长庆幕府,清末发起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光绪十四年受聘编纂
六卷。清秦震钧摹。嘉庆四年(1799)秦震钧为两浙盐运使时,以《三希堂法帖》摘摹为六卷。第一卷为晋代王羲之、王献之、王殉、唐代褚遂良、颜真卿、怀素、柳公权、宋代蔡襄、苏轼。第二卷为宋代黄庭坚、米芾。第
一卷。清顾蔼吉撰。参见《隶辨》。是书就《说文》部首一一取八分书所有者列之,详著其变体、省体、或体、讹体。其为八分书所无者,则注云‘阙’而说明其省变之体。至为详明,对于习八分书者颇有帮助。有《隶辨》附刊
又名《禧寿堂自订年谱》,一卷。清卢荫溥(1760-1839)自编。荫溥字霖生,号南石。山东德州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肃。著有《延禧堂稿》、《诗竹堂汇编》
三卷。清吴云蒸(生卒年不详)撰。云蒸字小岩,安徽歙县人。此书取《说文》所引之经与今经不同者,分经罗列,依《说文》部次字次为序,每字首列篆文,次录所引经文,并考石经所从之字,凡通转、假借,悉加辨别,共计
十卷。李光(1078-1159)撰。李光,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居士。南宋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曾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因反对与金割地求合而得罪秦桧,贬谪岭南。因自号读易老人,据平生学《易》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