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见苏辙《道德经解》。② 一卷。清吴鼐(生卒年不详)撰。吴鼐,字大年,江苏无锡人。乾隆(1736)进士,官至工部主事。撰有《老子解》一卷。周朝末期,诸子讲学立说较为繁杂,所见不同,究其旨,都是想以己
一卷。汉费直(生平事记见《周易费氏注》条)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据罗泌《路史》,费直易十二篇,以易卦配地域,原书早佚。《晋书·天文志》引其十二次所起度数,称《费直周易分野》。唐《开元占经》亦引之,亦
二十四卷。明朱长春(生卒年不详)撰。朱长春,字大复,乌程(在今浙江湖州)人,万历癸未年(1583年)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朱长春结合原书对《管子》加以阐释,对每一篇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写在每篇篇首
见《周生子要论》。
十五卷。清卢上铭、冯士骅辑。卢上铭,广东东莞人,曾任南监典簿。冯士骅,吴门(今浙江苏州)人。是书前顺序有詹事张四知序、引言、纪事述言、凡例(七则)、辟雍考(分官秩、职掌、创修、钱粮四则)、纪事原始〔叙
三卷。易翰鼎(生卒年未详)撰。易翰鼎字寿梓,湖南湘阴人。清末诸生。入民国后卒,年八十余。翰鼎喜读宋儒书,尤留心经世之学。此诗集三卷,为民国十七年(1928)翰鼎外孙浏阳刘豫璇兄弟排印传世。卷首有黄世崇
见《绛雪园古方选注附得宜本草》。
十二卷。明姜宝(1514-1593)撰。宝字廷善,一作惟善,号凤阿,江苏丹阳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姜氏以程子《易传》主理,朱子《易本义》主占,开始颇有怀疑,继而研究十五年
二卷。清赵培梓修订。赵氏于嘉庆十五年(1810年)将《五方元音》加以修订,成《剔弊广增分韵五方元音》。其改动主要是:将等韵学中的一些概念搬到书中来;将声母代表字换成三十六字母;各韵之下另标明属于诗韵一
三十卷。清王闿运(1833-1916年)撰。王闿运字壬秋,湖南湘潭人,清末及近代学者、文学家,咸丰三年举人,官至翰林院检讨,加侍讲衔。辛亥革命后,任民国清史馆馆长。治学宗法公羊,以治《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