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明彭韶辑。彭韶(1430-1495),字凤仪,福建莆田人。天顺元年(1457)进士,弘治时官至刑部尚书。本书是他于成化中期任四川按察使时所辑。他将朱文公(朱熹)与弟子问答时政之语,及西山真先生(
见《难经本义》。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十卷。清冯溥(1609-1691)撰。冯溥,字孔博,号易斋。益都(山东寿光)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官至文华殿大学士。谥文毅。冯溥喜交朋结友,好宴请文士,常欢聚万柳堂别墅,宴饮赋诗,切磋词句。其
十四卷。《杂文》八卷。清张金镛(1805-1860)撰。张金镛,字笙伯,本名敦瞿,字良甫,号海门,一号忍龛,自名其室为躬厚之堂。浙江平湖(今嘉兴)人。道光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文渊阁枚理、国
四十卷首一卷,清王锦修,吴光升纂。王锦,字纲斋,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人。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二十六年(1761)任广西右江道。吴光升,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六年(1741)举人,候选知县。旧
四十二卷。清钦天监撰。以德国人戴进贤(1680-1746)为主笔。清初汤若望有《西洋新法历书》,其中多有隐晦难晓之处,且图表不合。康熙五十三年(1714)清政府组织钦天监内外人员重修其书,1722年完
五卷。清于鬯撰。于鬯字香草,江苏南汇人。作者于群经皆有校语。《香草校易》即其一。此书立说以汉易为宗,于各家之说能够择善而从,故其观点多有可称道之处。如择“地势坤”时说“坤”本作“巛”,而“巛”当读为“
二卷。清张宗泰撰。是书就《孟子》七篇中,取有关涉诸国分年录事列为一表。表非说则不明,因而先作说明。其据《竹书纪年》驳《史记》,所驳极是。其所为表以见《孟子》先后为序,不因国家大小,载于年表诸国依次为梁
十卷。陆键撰。其生卒年不详。键字实府,秀水(今浙江省嘉兴县)人。明代学者。《尚书传翼》乃蔡沈集传的辅翼之作,故其说多宗蔡传而甚少发明。有明刻本,今存清华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