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清魏源(1794-1857)撰。魏源字默深,湖南邵阳人。十五岁中秀才,二十岁举明经。次年随父入京,师从胡墨庄、刘蓬禄诸先生,有志于经世致用之学。道光二年(1822)举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百六十九种,四百九十卷。清俞樾(已著录)撰。全书包括《群经平议》十六种三十五卷、《诸子平议》十五种三十五卷、《第一楼丛书》九种三十卷、《曲园杂纂》五十种五十卷、《俞楼杂纂》五十种五十卷,其余为《宾萌
十卷。无名氏撰。书前题“陈眉公原本,钟山烟霞逸叟增定”,实际上该书仍是《陶朱公致富奇书》的变种。该书十卷,又分为授时、耕稼、种植、蚕桑、畜牧、占释、商贾等七篇。该书现存于南京农学院。
一卷。清吴陈琬(琬或作“琰”)撰。陈琬字宝崖,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著作还有《旷园杂志》、《通玄观志》、《凤池集》等。此书将《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中同一人或同一地而所载人名地名不同、以及同一
二卷。清李调元(详见《易古文》)撰。该书前有作者自序,认为说《春秋》者以《左传》为证,参考《公羊传》、《穀梁传》;《春秋》因事以属词,缘词以命例,事同则词同,词同则命例宜无不同,但《春秋》经中却往往正
一卷。清吴翊寅撰。此书依据洪亮吉《传经表》体例,将历代易家分为杨何、施仇、孟喜、梁丘贺、京房、费直等几派,并根据史传及其它文籍,于每一派下列其流传途径、传者姓名,并注明出处。并附以自己的案语,使其所列
二卷。清郑文焯(1856-1918)撰。文焯字俊臣,号叔向、小坡,又号大鹤山人,山东高密人,近代词家。举人出身,官内阁中书,长于金石、书画、医学,兼通乐律。著有《大鹤山房全集》。他以“瘦碧”名其词,因
二十四卷。《词》九卷。清张埙(约1780前后在世)撰。生卒年未详。张埙字商言,号瘦铜。江苏吴县人。乾隆三十年(1765)举人。官内阁中书。此编聚其生平之诗,随所游历,各为一集。凡《南海集》二卷、《西征
三十卷首一卷,清王瑞庆、盛朝辅修,徐晓泉、李鉴平纂。盛朝辅,曾任南都县知县。徐晓泉,孝廉。李鉴平,孝廉。《南部县志》道光二十九年(1849)刻本。共三十卷首一卷,分为:卷一,天文。卷二,舆地。卷三至卷